老师,发票可以累积三个月一起开吗?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6.jpg)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31 22:36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承兑汇票、本票、支票等支付工具使用期满三个月的,可以累积起来在同一个发票上开具,开具时间可是在收款日期的早晚九个月之内。期间若发生改变,发票的受票人或者开票人可以沟通协商,更加轻松的进行开票。
此外,开具累积发票需要填写《申请累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上相关单据。申请表和单据需仔细审阅,确保填写准确,资料一定要齐全,以免影响发票累积的审核和开票的效率。此外,还要注意的是,若发票收票人和开票人之间的收款记录尚未完成,发票也需要随时准备更新,以保证发票可以正常开具。
累积开票技术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对相关技术专业知识有一定了解才能正确操作。而且,若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发票,有可能会受到罚款、查封等处理,从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023 01/31 22:4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在卖出使用过的轿车时,需要如何确认收入?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