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务公司。和甲公司签了一份劳务合同,在今年1月,甲公司直接发了2021年10月-2022年1月工资,公账直接转给每个民工的,甲公司有给转款流水明细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4月才开发票给甲公司,请问劳务公司4月做账对于1月份甲公司直接发的工资,做在那个科目了,1月发的工资,劳务公司没有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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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9:54
劳务公司对于1月甲公司直接发的工资,应当将它记入应收账款科目,应收账款贷方收入,银行存款贷方增加,应付账款借方减少;至于4月做账出票所在的科目,应当做发票销售科目,应收账款贷方减少,销售收入借方收入,应付账款借方减少,应交税费借方增加。
拓展知识:做账过程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是两大重要的科目,应收账款是指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款,但还未收取的账款,而应付账款则是指企业已经收取的账款,但尚未付清的账款。
2023 01/31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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