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申报残疾人保障金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就是等于上年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发生额除以12得出的金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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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9:21
不是,申报残疾人保障金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应为累计自上年度增起的职工当年实际实发工资总额,不包括当年死亡或调出职工的工资。示例:例如上年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10000元,工资贷方发生额为2400元。上年度实际实发工资总额=10000-2400=7600元,因此,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7600元。
拓展知识:职工当年实际实发工资总额,还包括工资调整、奖金、津贴等非税金项。
2023 01/31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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