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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当注册会计师郑直、官宫允审计A公司长期投资时, 发现一笔数额较大的长期投资是A 公司持有甲公司15%的股权, 甲公司已经连续发生亏损三年,2017年末每股净资产已为负数,因A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所以A公司没有确认任何损失。 (2)当注册会计师郑直、官允完成对B公司审计后, 发现有三项错报,这三项错报每项都小于可容忍误差,但三项错报之和高于所设定的重要性水平。因其每项错报都小于可容忍误差,所以B公司认为不必作任何调整。 (3)C公司因财务状况恶化,于2017年年初向法院申请进行债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9:07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C公司申请进行债务重组的案件一般是通过法院审理,案件审理的过程包括一种或多种资产债务重组模式,例如:债务减让、债务转让、债权人追加投资以及破产重组等方式。债务重组的成功完成,不仅需要法院审理,还需要上市公司及其债权人等配合。并且,案件审理中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财务状况恶化的C公司应该做好协商准备工作,确保债务重组的顺利进行。 拓展资料:《债务重组的模式及法律风险》,第三届中国债务重组国际论坛。
2023 01/3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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