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分公司签订合同且分公司已开出发票,现在分公司注销了,以前的合同款可以转给总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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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9:05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受托人和托管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即使受托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如果分公司注销了,以前的合同款应该可以转给总公司,但前提是必须保留以前的合同记录。
举例来说,一家公司与一家分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但由于分公司注销了,因此由总公司接管了原先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合同可以转给总公司,以便其继续兑现合同义务。
2023 01/31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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