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汇算清缴2020年的时候,有部分工资没发,所以2021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工资部分纳税调增了,但是账上一直没有变动,还是之前汇算清缴前的数据,现在2022年汇算清缴2021了,这部分工资(2020年的)仍然有部分还没发,今年汇算清缴时还要把这部分纳税调增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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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7:53
根据目前的税收法律规定,新的所得税调整法未规定具体有关部分工资(2020年的)未发放的纳税处理问题,因此,在2022年汇算清缴2021年收入时,若有未发放的部分工资,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 对于某年未发放的部分工资,可采取“累计计算”等方式,将未发放的部分工资及其缴纳的税金累积到报税年度的最终纳税权益中,以达到实际发生的缴纳税费要求;
(2)对于有明确期限要求的工资,如果未在相应的报税期间内发放,可以适用税收延期缴纳的方法,将未发放的部分工资以及其相应的税费纳入下一期应纳税收年度进行纳税缴纳。
拓展知识:纳税人所得税调整规定,是指国家采取法律手段,在一定时期内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实施监察、管理、调整的活动。所得税调整的主要内容有:税种的开设和调整;征税范围的扩大和缩小;征税口径的调整;税率的调整;费用抵减和免税范围的调整;计税方法的调整。
2023 01/3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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