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购进水泥,产生运费,但是1-9月的运费发票是在10月份才取得,而1到9月我也没做运费的暂估,那么我现在该怎么记账?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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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7:16
首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运费发票为凭证,进行记账,10月份取得运费发票后,可按照实际发生的运费情况进行借贷记账,具体结转方式如下:
(1)借:运费科目(应付运费)
(2)贷:应付账款科目(水泥采购)
(3)拓展知识:如果公司采用暂估记账方式,则可在1-9月份按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暂估运费支出,具体记账方式为:
(1)借:暂估费用科目(暂估运费)
(2)贷:应付账款科目(水泥采购)
(3)当10月份实际取得运费发票后,进行结转,结转方式为:
(1)借:运费科目(应付运费)
(2)贷:暂估费用科目(暂估运费)
2023 01/3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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