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8月应收利息月末计提了100,9月当月发生了120,我100直接做借:银行存款100,应收利息100,那我这个当月的20要不要计提一下再做还是直接做借:银行存款20贷:财务费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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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4:03
当您月末计提的应收利息为100,而紧接着上一月确实发生了120期间的应收利息时,您可以直接将20的差额做为银行存款的借方,据此可做出借方:银行存款100,贷方:应收利息100;银行存款20,贷方:财务费用20的分录。在计提的财务会计处理上,我们一般会将期末应收利息实际发生的差额计提,即期初200,期末发生220,则计提20,做出借方:应收利息200,贷方:应收利息20,财务费用20的计提分录。
拓展知识:计提是企业财务会计中常用的专业术语,它是指企业在实施某项业务的过程中,根据一定的税法规定、会计准则等要求,事前预估其未来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财务成本、收益、收入及费用,以及其他收支情况,在相应账簿中登记并在下一期账务期间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活动。
2023 01/3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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