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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教老师,单位没有按时报税,税务局罚款100元,记在了营业外支出,现在所得税季度申报,需要把这100元调增吗?还是等汇算清缴的时候再调就可以?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2:43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税务罚款及违约金等应纳税费用,企业应当在本季度报税期限后,将其当期应计入利润总额,计入本季度免税所得及应纳税所得额。 简而言之,由于企业没有按时报税而导致的税务罚款,应当在本季度报税期间内调增到本季度免税所得及应纳税所得额中。因此,建议企业在报税期限到达之前,确保将100元税务罚款调增到本季度的所得税申报中。 示例: 假设某企业报示本季度的利润总额为10000元,税务局罚款100元,那么本季度的利润总额应该由10000元减少至9900元,并把其中的100元罚款作为纳税费用计入本季度的免税所得及应纳税所得额中。
2023 01/31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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