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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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31 09:12
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的会计分录是指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纳税人会及时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从而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将税属于现金类,入账抵减现金类支出,在会计中以销项税额抵减贷方登记,如下:
一、借:
现金
二、贷: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种分录的会计原理是:增值税是实现税收征收的一种方式,是一种现实意义的费用,而购销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纳税人及时向税务机关交税,其实也是在支付一次现金,因此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登记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贷方,同时以现金借方登记,实现费用的支付。
拓展:抵扣期间内销项税额抵缴进项税额时间一般为3个月,若销项税额未能及时抵缴进项税额的,应按属期应纳税额的50%计收罚款,缴纳罚款的期限为3个月。
2023 01/3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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