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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某啤酒厂为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销售A型啤酒3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7000元,另收取不锈钢桶押金6000元;销售B型啤酒2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6000元,另收取可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5000元,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啤酒消费税税率:甲类250元/吨,乙类220元/吨) 6000为什么含在价款了?5000确没含价款?"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9:02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押金一般属于附加收费,不包含在价款中,在本案例中,甲类啤酒30吨的总销售额为87000元,不锈钢桶押金6000元不包括在总价内;乙类啤酒20吨的总销售额为56000元,可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5000元也不包含在总价内。由此可见,价款应按商品实际销售价格计算,而押金则视为另行收取的附加收费,不计入商品销售价格内。因此,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87000*250/1000 + 56000*220/1000 = 8540元。 拓展知识:在增值税征税过程中,有一些准备性费用或支付的押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即通常称之为不可抵扣费用,不可抵扣费用即不属于销售收入,也不属于销项税额的抵扣范围。例如,在开具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不可抵扣的费用有担保金、押金、版税及保修费等等,这类费用不能随增值税开票费用一起抵扣;此外,在购买某些商品时,会有另行收取的不可抵扣费用,比如酒类、冷藏运输、超限费等,它们也属于不可抵扣费,不能随增值税开票费用一起抵扣。
2023 01/30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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