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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9月开重复一张发票,当月忘记作废,10月开红冲发票,当月只开了这份红冲发票,申报表上销售额是负,销售税额为负,这种可以吗?因为当月只开了这份发票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8:51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1条规定 “应于开具发票时作废发票,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任务期间内履行发票红冲程序的,若某任务期间仅开具一张发票,应在本任务期间完成该发票的红冲,不得作废”。 根据以上规定,9月发票未作废,10月发票只开具红冲发票,即为合规。销售额及销售税额均显示负值,也为正常现象,因为红冲发票的销售额及销售税额为负数,发票的原价额减去红冲额即为最终销售金额。 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应当遵从税收规定,以及报表编制要求,若10月只开具红冲发票,申报表上销售额、销售税额显示为负,也是可以的。 拓展知识:发票红冲是指税收行政机关认可的企业凭证,可以减少或抵消原发票内容项目对应的销售金额和税额,并立即取消原发票的税收方面的纳税效力的程序。
2023 01/30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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