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给的电子承兑是9月30日到期的,我是11月4号签收的,是不是过期了就签收不了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7:49
电子承兑的到期日是不可更改的,如果11月4号签收的,那么就已经过了到期日,从而导致承兑失效,持有人就无法经由电子承兑获得报酬。但这时不是完全签收不了,原有的电子承兑可以失效,但可以申请发行新的电子承兑。如果有新的电子承兑,可以继续在新的日期和期限内按原协议签收,签收后即可获得报酬。
拓展:电子承兑作为一种无现金交易方式,不仅适用于电子商务等网络业务,而且还可用于金融市场上的各种金融交易,如货币兑换、票据买断等,从而大大减少金融机构的操作成本和交易成本。
2023 01/30 17:5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CPA广告投放的原理是什么?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