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放12工资时,同时发放10到12月岗位工资的30%,10-12月发放的30%可以按照全面一次性奖金申报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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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6:27
对于10-12月发放的30%,可以在个税过程中一次性申报个税。一般来说,可以按照全面一次性奖金来申报个税,只要工资总额超过4000元,就需要缴纳个税。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有一个计算公式:计算公式=(总收入-基本减免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因此,按照此一次性奖金来申报个税时,需要按照这一公式来计算,最后算出的税额就是需要交的个税,也可以把它称作为一次性奖金所得税。
拓展知识:除了按照全面一次性奖金申报个税外,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可以申报个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收入来申报个税。即,把10-12月发放的30%收入作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放入计算个税的总收入中,然后按照计算公式来计算出税额。
2023 01/3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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