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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公司跟二手房东签了转租合同,我们将房租款直接对公转给了一手房东,但一手房东只开发票给二手房东,二手房东说可以把一手房东开给他的票给我们做账,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5:14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在转租合同中,二手房东作为中介,需要收取房租款。一般来说,一手房东会预先向二手房东开具发票等有效财务凭证,二手房东再把发票等凭证给我们,交给我们做账。但是有时候,根据具体情况,二手房东可能只开给自己发票,而不给我们做账,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和二手房东协商,要求二手房东把发票等凭证给我们,以便我们和一手房东进行财务结算。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考虑合同中转租的费用结算、发票开具、财务凭证接收等环节,以保证双方的财务流程的透明和有效性,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拓展知识:在财务凭证结算方面,通常涉及发票开具和凭证的收取两个过程。发票开具指的是一方按照双方达成的约定,根据结算单据,按照规定开具发票,以证明款项的支付情况。凭证的收取指的是受款方正式收取发票,并作为收款凭证,以及根据发票确认收款,确定收款方支付的情况。
2023 01/3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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