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业务,外协的销售人员,项目费用先以借款的方式转出,后来提供的税务代开发票,与收款的人员姓名不符,这种账务怎么处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4:47
处理账务的方式是根据发票与收款人员姓名不符这一事实调整账务处理流程。首先,应按照税法要求要求,发票上需要真实反映收款人员真实姓名,而不是外协的销售人员姓名;其次,在公司做出支付记录时,不能以借款的方式转出,而是要以正规的支付方式;最后,在公司的账务记录中,要求核实发票上的收款人员与收发票的收款人员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要求做出调节,并立即做出补充处理,以确保账务正确性。
拓展知识:发票是按照税收法律规定,发生税费缴纳义务的单据,发票作为税务凭证,同时其内容必须与付款发生事项一致,因此发票的要求是真实、有效、完整,是遵守税收和账务规定的重要环节。
2023 01/30 14:5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业务支撑的外协人员的费用应该入哪个科目? 1749
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CPA广告投放的原理是什么? 7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