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本年6月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增值税价格为2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费5万元(含增值税)。另收取加工费6万元(含增值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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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3:25
该项委托加工的计税价格为31.75万元,组成为:原材料20万元,加工费6万元(含3万增值税),辅料费5万元(含2.5万增值税)以及消费税1.75万元,其中原材料20万元及加工费6万元(含3万增值税)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价格,辅料费5万元(含2.5万增值税)的增值税部分计入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也就是23.75万,消费税税率5%,消费税就是23.75*5%=1.75万 也就是31.75万元)。
拓展知识:计税价格是指在纳税时应以什么价格计算税金的一种量化表达,它是用于计算应纳税税款的基础,其取决于税种、税收对象和税收税率。其计算方式是:计税价格=售价/(1+税率)。
2023 01/30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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