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遭受合风袭击毁损一座仓库,该仓库原价400万元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其残料估计价值5万元,残料已办理入库。发生清理费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装卸费为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2万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150万元存入银行。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丙公司应如何编制下列会计分录。(1)将损毁的仓库转入清理时(2)残料入库时(3)支付清理费用时(4)确认并受到保险公司款项时(5)结转损毁固定资产损失时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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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2:42
(1)将损毁的仓库转入清理时:科目为原材料,会计分录为:原材料 400万元,固定资产损毁 400万元;
(2)残料入库时:科目为原材料,会计分录为:原材料 5万元,库存商品 5万元;
(3)支付清理费用时:科目为费用,会计分录为:应付账款两万元,税金支出 12元,费用支出 1.998万元;
(4)确认并受到保险公司款项时:科目为银行存款,会计分录为:银行存款 1.5亿元,应收保险账款 1.5亿元;
(5)结转损毁固定资产损失时:科目为费用,会计分录为:费用支出 400万元,固定资产损失 400万元。
拓展知识:清理损失的会计处理是通过把原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费用,再用支出项来结转损失,从而实现损失的处理。 既然无法拆分具体损失,则这些损失报销都只能卸载费用项中。可以设置一个“报废固定资产损失”的费用项,然后对该费用项进行总的记录,同时在注释中加入具体的损失内容。
2023 01/30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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