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调整了账面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为坏账损失,借:营业外支出 500万
贷:应收账款-xxx 50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全部调增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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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2:2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对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账款)认定为坏账损失的,应当用借方“营业外支出”记入其费用,贷方“应收账款-XXX”计入其资产,但因此而产生的税负调整,并不需要一定地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而调增,如果该笔账款调入了企业税前利润,则企业应当做好税前利润管理记账工作,以确保企业税前利润的正确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收影响。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两种情况不能够调增:第一,企业因坏账损失所减少的税前利润,应当作为税前扣除项目扣除;第二,当前年度没有发生的税前利润,不可于当期汇算清缴中调增。
拓展知识:在实际应用中,企业要在财务报表上根据会计准则记账,而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则有可能因为坏账收回等各种原因,出现财务报表上和实际产生的税负间的差异,这时,企业应当根据税法条款和会计准则进行妥善处理,以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正确性,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税收影响。
2023 01/30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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