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的14%的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里的工资薪金是指每个月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还是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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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2:06
老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就职工福利费而言,企业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即企业只用缴纳所得税剩余部分,但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的14%的部分,这里“工资薪金”应指每个月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而不是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因为只有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获得了所得税的保护,才有可能扣除职工福利的部分,而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也有可能包括工资薪金之外的其他收入,这部分不一定受到所得税的保护,也就没有可能扣除职工福利费的部分。
拓展知识:职工福利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工伤津贴、特殊住院津贴等;而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其它费用还有,子女教育等社会保险缴费、企业职工计生费、捐赠费用等;另外,低于税率的费用也可以扣除,但不能超过企业的实际支出。
2023 01/3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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