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平台属于撮合业务,物流企业和司机在A平台办理会员,与签订协议,A平台撮合双方促成本次运输交易,物流企业为货主,司机为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交易后,物流公司打款给司机,A平台根据物流企业打款给司机的回单代司机向物流企业代开运输费发票,并向物流企业收取相应的代开税费,A平台按月度汇总将本月代开发票清单上报税局,A平台按期申报缴纳代开部分税费;代开部分业务不属于A平台收入,该如何入账,想问下这个A平台代开发票后怎么做账务处理呢,需不需要记分录 但是这笔不属于平台的收入 是属于代开 这个平台就相当于税局的角色 代开发票 代收代缴税款 后期会有税返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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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1:29
A平台代开发票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以A平台的角度进行账务处理,A平台应当开具发票给客户,并相应地进行分录记账,分录记账中,收入科目为“收取的服务费”,借方科目为“应收账款”;随后A平台根据客户提供的发票信息,申报缴纳代开部分税费,分录记账中,借方科目为“应交税费”,贷方科目为“应付账款”;最后根据政府税务机关给予的税金返还,分录记账中,借方科目为 “税金返还”,贷方科目为“应收税款”。
此外,建议A平台建立适当的制度,优化发票代开流程,加快发票申报和收取的进度,有效的降低应付税费的压力。
2023 01/3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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