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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您好,请问我新接的个体工商户,9月份做的税务登记,是属于生产加工行业,是销售红砖的,之前他有两个个体工商户,但是不打算用了,税务局让他家注销了,然后用新开的这个个体工商户做账,因为之前的成品和半成品都是之前个体工商户的,还有机器和生产设备也都是以前买的,有的发票也没有了,那新立账目应该怎么做呢?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0:44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及《会计政策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当销售红砖业务时,登记账户必须使用新接的个体工商户,并且根据新企业的业务情况准备必要的会计凭证。对于以前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根据《会计政策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结账处理,即结账后不再使用旧账户,而是用新账户重新做账,把以前的帐目完善处理,并且新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新的发票,之前的发票无效。 此外,新接的个体工商户在新开账目时,另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如下凭证: 1、机器和生产设备购入的劳动报酬凭证; 2、成品,半成品和红砖的购进凭证; 3、货物销售确认凭证; 4、账务处理凭证; 5、现金支付凭证; 6、e月结账户确认凭证; 7、其他有关凭证。 拓展知识:企业准备会计凭证时,除了上述的登记账户和准备凭证的义务外,还需要对所有会计凭证进行验视处理,确保凭证的真实有效性。
2023 01/3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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