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时的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前允许扣除多少?在哪个表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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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0:14
根据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此外,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年报表》的第3项“减除项目”(第4节)中查找有关调整项目,也可以在《扣除规定》中查找相关调整项目。
拓展知识:业务招待费所得税起征点为3000元,即业务招待费应纳税收入的金额超过3000元时,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出差期间的实际支出超过3000元,可以申请减免税,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税费。另外,业务招待费在计税前被认定为税负,可以以实际支出额作为准确的税负基数。
2023 01/3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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