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科技型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也是五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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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0:01
小型科技型企业针对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以前年度弥补亏损是指根据《关于实施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五年连续纳税制度的通知》(财税〔2019〕18号)规定,2015年起个人所得税实施五年连续纳税制度,小型科技型企业也可以适用这一政策,增值税纳税人可根据五年连续纳税规定,在上一年度可将收入亏损弥补到本年度收入。
因此,小型科技型企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以前年度弥补亏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小型科技型企业五年连续纳税期满,在本年度计算完毕后,亏损结转情况将会终止,只能从零开始。
拓展知识:小型科技型企业在纳税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关于优化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的规定,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此期间内收入和支出都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来享受税收优惠,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升企业当年度的经济效益。
2023 01/3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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