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单位作为发包人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款项未支付完,还有20%未支付。这种情况我单位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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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30 09:18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对个人和单位以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的合同支付款项的,印花税不予征收。所以,您的单位由于尚未完全支付合同款项,故不需担缴印花税。
但是,另一方面,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设计费服务费,并对该项所需的支出予以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设计费服务费按收款时征收印花税,即设计费服务费支付时,就应支付印花税。所以,您的单位在支付20%的设计费服务费时,应当同时预留印花税应缴金额。
要拓展知识,需补充说明的是,印花税法从实质上来说是一种消费税,它主要应用于商业票据、金融票据、法律文书、有价证券等一些交易凭证或者证件,以及发行和转让物权、收取借款息费、发放保险赔偿金、支付货物或劳务款项而应缴纳的税款。
2023 01/3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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