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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签定后,最终发货超出合同金额,补了有双方签字的实际金额的结算报价书,不做补充协议可以吗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30 08:16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定供货合同后,双方应按照签定的合同内容履行义务,若发货超出合同金额,除应向另一方履行实际金额的结算外,双方还应签订补充协议,释放涉及到的实际权利义务,否则结算仍按照合同金额执行。但这里也有例外,如双方另外约定了不需签订补充协议即可执行,则可以不需签订补充协议,但要有双方签字的报价书,以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和意向。拓展知识:补充协议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原合同具有等效性,通过法律文书形式形成的对合同变更补充的解释内容、调整内容及规定的新的权利义务。
2023 01/30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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