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转包食堂取得了承包费开具的餐饮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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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9 2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持有餐饮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消费者,方可抵扣购买餐饮服务所缴纳的增值税。所以转包食堂开具的餐饮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相应的增值税。
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餐饮服务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机构或其他组织,个人是不能使用餐饮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的;
二、餐饮服务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标准,未被税务机关监管、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他原因,导致发票不能使用,是不被允许进行抵扣的;
三、餐饮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发票上的税务监管码和购买方名称和地址核对,如果发票上的信息有误,也是不能进行抵扣的。
因此,转包食堂取得的餐饮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购买餐饮服务所产生的增值税,但要满足以上的要求。
2023 01/29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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