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260元,做账时候做到管理费用交通费了,汇算清缴纳税调增,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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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9 20:51
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260元,做账时,应当将费用交通费分类管理。在汇算清缴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把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260元在“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明细”处进行填写,实际抵扣费用需要在“抵扣货物及劳务费用明细”中进行填写。如果需要取得发票费用在汇算清缴时就需要在“抵扣货物及劳务费用明细”中进行填写,勾选“是否有发票标志”前打勾表示有提供发票,否则就不勾选。另外,需要缴纳更多的税款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增值税应纳税额调整明细”加计扣减税款,减少应纳税额。
拓展知识: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是指纳税人凭发票或者其他收据,从销项税额中减去已经付出的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消费税,使最终所应纳税额减少的手续。这个过程可以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优惠,但是,需要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仔细研究抵扣的规则,避免重复抵扣,防止被税务机关罚款。
2023 01/29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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