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继续教育如果实际花费的金额,比实际扣除的3600少,那是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扣除,还是扣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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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9:57
根据《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继续教育所支出的实际费用少于3600元的部分,是可以在纳税申报时享受3600元的减税政策的。因此,如果实际支出的金额比3600元少,则可以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扣除税款,不足3600元的部分,仍可享受3600元的减税政策。即继续教育的减税优惠以3600元为上限,实际支出的金额少于3600元的,按实际支出的金额扣除,超过3600元的部分不享受减税优惠。
拓展知识:《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继续教育所支出的实际费用每年最高可扣除3600元,但是本条明确三种情形不能享受继续教育减税优惠:一是教育费用支出未超过3000元的;二是学费或教材费用,由学生自付的;三是以账户充值形式支付的学费。
2023 01/2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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