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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双倍余额递减法,最后两年是怎么算的? 是用(原值-前三年的累计折旧-残值)/2吗?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9:12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你好!双倍余额递减法也叫双倍余额减少法,是我国固定资产折旧的要求,是把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分成几年,第一年的折旧额等于原值和残值之间的差额,以后每年的折旧额等于前一年折旧额的一半。最后两年的折旧额是用(原值-前三年的累计折旧-残值)/2来计算的,即剩余的使用期内所有折旧额的总额再除以2,再根据剩余使用期来决定每一年的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优点是:可以更好的反映固定资产折旧的客观实际,折旧费用分配在使用期间尽量均匀,可以较好的体现出资产的折旧性质,将资产投入使用的经济效益体现出来。 另外,双倍余额递减法对于会计准则的认识也有较大的帮助,它可以准确地反映出物品的折旧费用,进一步提高机构折旧费用分担的合理性,从而较好地反映出固定资产使用的成本分配情况。 拓展:除双倍余额递减法外,我国还有其他折旧方法,如平均年限法、减值准备法和变现价值法等。其中,平均年限法相对比较简单,将折旧期间均摊到各年度,是最常用的折旧方法之一。减值准备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总价值可能会发生所谓的“减值”,即应把其价值低于原购买价的差额部分列入减值准备费用中。变现价值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变现价值,把资产的价值计入折旧费用中,把价值低于原购买价的部分计入折旧费用中。
2023 01/29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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