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筹建期的费用都要计提开办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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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9:00
根据2005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六版的规定,开办费的费用包括在计提期间内所发生的和必须承担的有关交易或事项的费用。因此,在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表编制时,只有在计提期内发生的费用才能作为开办费用纳入财务报表。从帐务审核的角度来看,该规则的关键是在确定开办费用的发生时间,从而确定计提时间,而不是费用发生期内费用的准确金额。因此,老师筹建期的费用,需要计提开办费的必要条件是,该费用应该已经在期间内发生,并且必须由相关当事人在筹建期内承担。
其次,在计提开办费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计提准则,当该准则确定计提期间、计提比例以及计提金额时,作为相关参与者,应该确保在本期间充分核实相关计提的真实性,以防止计提不当的发生。
最后,计提开办费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段计提,即将相关费用按其发生频率和金额拆分为多个计提段。另外,在计提开办费的同时,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开办费用的应税状态以及增值税税金收入。
以上就是关于老师筹建期的费用都要计提开办费的情况。拓展知识:计提开办费需要确定一个准确的计提期间,以及确定紧随其后的计提比例和计提金额,以此确保计提是真实有效的,同时还要注意开办费用的应税状态、增值税的准确性等问题。
2023 01/29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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