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竣工验收后,收到房款是否也要预交增值税土增税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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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8:3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基于合同约定收取的房地产销售款项,扣除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以外,应纳税人作为营业收入在收入发生年度纳税,即需要预交所得税。
增值税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完成的过程中,由企业购买原材料、机械等中间产品至最后销售给消费者的房地产产品,在各环节逐渐产生价值增加而收取的一种税收,也叫消费税或消费税。而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收入计税的规定,在收入发生一定税率和范围内,应当按照一定的税率预交纳税金的一种税收。
因此,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竣工验收后,收到的房款,既要预交增值税,也要预交所得税,以完成税收申报义务。
拓展知识: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竣工验收后,另外,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因政府合法收回临时使用权而产生的税收,即以政府收回或转让使用的土地的价值的提高或者其他土地的转移,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给政府的税款。
2023 01/29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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