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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某家具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为的亏损为70万元。 2019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的销售额5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15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 入10万元;销售成本2600万元,缴纳增值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 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300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600万元: (3)发生财务费用130万元,其中支付向企业借款1000万元,一年产生的利息100万元,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6%: (4)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发费用300 万元; (5)购置节能节水设备,价款500万元。 要求:(1)计算会计利润; (2)计算亡宜费用的扣除限额: (3)计算财务费用扣除限额: (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8:06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1)会计利润=5000万元-2600万元-1300万元-130万元-800万元+150万元=1020万元 (2)亡宜费用扣除限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征税的利润总额扣除研发费用比例不超过15%,本案的研发费用为300万,因此300万元可以扣除; (3)财务费用扣除限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应征税的利润总额,扣除的财务费用不得超过10%,本案财务费用为130万元,因此可以扣除130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5条规定,企业应税利润应减除可以直接计入本期损益中事实上发生的费用和本期所受之财产折旧、摊销,本案根据前述,可以减除的费用和折旧摊销有:销售费用1300万元,财务费用130万元,研发费用300万元,节能节水设备折旧500万元,共计为1830万元,因此应纳税所得额=1020万元-1830万元-7000万元=-6980万元; (5)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6980万元X25%--4985万元=1975万元。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制可以用于抵减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应税利润总额的一部分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2023 01/2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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