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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您好,比如说A公司先收到一笔保险理赔金,收到后A公司支付一笔B修理厂修理费,最后收到B修理厂开给A公司的发票,这个怎么做分录?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7:48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记账应该遵循“事实确定、账目分录、定义金额”的原则。对于A公司先收到一笔保险理赔金,收到后A公司支付一笔B修理厂修理费,最后收到B修理厂开给A公司的发票这一情况,应当分别完成以下这三个步骤: 1. 首先是确定事实,即A公司已收到保险理赔金,并支付给B修理厂修理费,同时B修理厂也给A公司开出了发票。 2. 然后就是分录:将保险理赔金收入明细记录在应收账款上,而保险理赔金支付明细记录在现金银行上;将B修理厂发出来的发票分录记录在应付账款上。 3. 最后是定义金额,即保险理赔金为多少,B修理厂发出的发票金额为多少等。 拓展知识:分录的记账方法有几种,其中最常用的是“借贷平衡法”,即借贷必须相等,每一种现金流量都必须确保其主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借贷平衡。
2023 01/2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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