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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会计人员在A单位任职,在B单位兼职,请问在B单位的薪金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动报酬申报个税?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2:19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会计人员在A单位任职,在B单位兼职,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劳动报酬来申报个税。具体而言,《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动报酬的收入来源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入来源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其他所有者的报酬;另一类是其他收入来源的劳动报酬,包括企业的劳动报酬、未取得法定代表资格的法人单位的劳动报酬等。因此,会计人员在B单位兼职时,应当按照劳动报酬申报个税。 此外,在申报个税时,会计人员也要注意其他一些情况。例如,如果会计人员在B单位收取的劳动报酬已经被A单位所扣,则相应的B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就不用再申报。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B单位也有可能把会计人员的劳动报酬归入综合所得项下,这时,会计人员就不需要再申报个税了。 因此,会计人员在B单位兼职时,建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把收入来源为劳动报酬的收入归入劳动报酬项下,申报个税。拓展知识:会计人员在申报个税时,最好熟悉有关《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了解申报的步骤,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便更好地完成个人税务管理。
2023 01/29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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