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集团公司2017年12月31日购买了一项A固定资产,设备原价100万元,预计可以使用4年,设备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该设备属于环保设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
法 年数总和法进行折旧。2018年12月31日甲集团对该设备计提了20万元的减值准备。假设当年该集团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计算该资产
2018年底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5分) (2)并据此计算出暂时性差异 (2分) (3)列出所得费用、递延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并作出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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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1:39
(1)账面价值:该设备2018年底账面价值为80万元,计税基础为80万元。(2)暂时性差异:其在2017年底的计税价值为100万元,而2018年底的计税价值为80万元,两者差额为20万元,产生2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 (3)所得税:计算所得税的原则是将所得税基础(80万元)乘以当地税率(25%),得出应交所得税的额为20万元,此外还需计算因折旧而计入当年利润的递延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每扣减一万元折旧,其所得税将递延2400元,计算得出的递延所得税为19200元。 会计分录:
(1)设备支出 100万元
库存物资 100万元
(2)折旧费 20万元
固定资产净额 80万元
累计折旧 20万元
(3)减值准备 20万元
固定资产净额 60万元
减值准备 20万元
(4)所得税 20万元
应交所得税 20万元
(5)递延所得税 192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00元
拓展知识:
加速折旧法是对资产有短寿命的资产,提前将其折旧,让资产剩余价值分摊到折旧期内,按照一定比例加快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其会计费用比正常折旧多,从而有效地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固定资产折旧的情况,但有可能导致当期企业支出增加,产生巨额的负债性现金流,而企业的净利润也可能会有所下滑。
2023 01/2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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