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购买方,收到进项票已经认证抵扣了,发现销售方开错了,我们也开具了红字专票信息表给销售方,后期销售方应该给我们正确的蓝字发票,还要红字发票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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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0:50
答案: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红字发票办理情况检查的通知》(财税[2018]No.113号)规定:
进项票失效的,企业应当在收到购买方的要求后,对原发票经原发票代码号和号码贴号,开具相应数量的红字发票,并明确注明原发票代码号和号码。
因此,你们收到的进项票已经认证抵扣了,发现销售方开错了,属于进项票失效,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给你们。
你们也开具了红字专票信息表给销售方,可以作为一个证明,但销售方仍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给你们,购买方仍需要收到销售方开的正式的红字发票,以便未来报销或者查询使用。
在拓展知识方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红字发票办理情况检查的通知》(财税[2018]113号)对开具红字发票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红字发票的票据种类,税率,金额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等内容,红字发票内容需要与原发票一致,并且特殊标识“原发票代码号、号码”等文字,再次强调要及时报税。
2023 01/2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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