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向光明厂购入甲材料6,000元,增值税13%,该厂垫付运杂费500元,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未入库。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9 10:08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对于向光明厂购入甲材料6,000元的情况,增值税应按照 13%的标准计算,即为780元,厂方垫付的运杂费500元,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未入库;因此需要向厂家付款的总额应该是7,780元,其中6,000元是甲材料的采购价格,780元是对应的增值税,500元是厂方垫付的运费。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原材料未入库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税控申报适用,即可减税,只需支付增值税金额,而不需要支付进项税额。 拓展知识:在增值税纳税申报中,纳税抵扣是一项重要的筹资手段。纳税人可以通过抵扣应纳税额的方式减低纳税负担。例如,应纳税额抵扣额可以抵扣本期税额,进项税额抵扣额可以抵扣上期纳税额等。
2023 01/29 10:20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