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这三个怎么区分独立核算,法律主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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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9 09:29
总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核算是彼此独立的。总公司作为法律主体,负责掌管自己的财务和管理,并且负责控制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全部财务业务;分公司作为法律主体,负责自己的财务和管理,可以独立向客户销售产品,也可以提供其他服务,同时负责控制其子公司的财务业务;而子公司作为法律主体,负责自己的财务和管理,但必须在分公司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不能独立签订任何协议。三者的核算所依据的共同原则是:进行业务安排的依据应是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而不是个人的意向。
拓展知识:
根据《公司法》和《会计法》条款规定,总公司和分公司将适用独立核算原则,其财务资料分别记录于其独立的账簿中,且彼此不得书面相互协调。同时,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主体也有显著的区别,总公司可以对分公司设定管理程序,并向它支付分红,而分公司则只能负责它自己公司内部的运作,而不能对总公司支付分红或设定管理程序。
2023 01/2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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