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单位,项目上的,生产电费,团体保险应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用”还是“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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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9 08:42
工程施工单位的项目上的生产电费和团体保险应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其中的间接费用包括合同外的附加费用,如项目实施期间的外聘服务费、语言服务费、产品测试服务费、差旅费、营销费用、招待费、设备租赁费、使用权金、声明押金、维修费、消耗品费、其他直接费用等,生产电费属于其中之一,也是报销费用和台账记录必须计入工程项目财务费用统计的,团体保险应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此外,为了控制工程项目管理成本,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职能和责任,严禁企业将间接费用未经合法审批而推到直接费,对于采购过程中超出项目预算的部分,应按照机关要求办理有关费用的核实和报销凭证,并将超出预算部分进行控制和纳入工程项目财务费用统计。
2023 01/29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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