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小规模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的季末资产总额是从资产负债表中的7.8.9月资产总计的总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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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9 08:40
小规模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的季末资产总额并不是由资产负债表中7、8、9月资产总计的总和组成的。而是由以下的几项组成:
1. 材料存货:这部分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取得成果的原材料,应根据实际价格确定的;
2. 在途物资:包括已完成但尚未结算的采购物资;
3. 库存商品:包括已完成加工制造但尚未发出、销售的库存商品;
4. 完工商品:包括加工制造完毕但尚未销售出去的完工商品;
5. 周转材料:指发生一次性加工动作便可以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工制造成品的原材料;
6. 在建工程:指未完工的建筑、改建、翻新、装修等具体工程;
7. 生产性生物投资:指企业以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的,能够承担有形或无形的收益的生物资产;
8. 固定资产:指企业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经多次折旧后,按具体价值划分的固定资产;
9. 无形资产:企业投入使用的、在经营活动中具有一定经济效益、但由于无形、易变等原因无法定量的资产;
10. 长期待摊费用:企业投入使用的、能够持续增加企业价值的费用,如研发费、拓展费等;
11. 其他资产:除以上特殊的资产类别外的其他资产。
综上所述,小规模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的季末资产总额并不是从资产负债表中的7.8.9月资产总计的总和,而是由企业当季各种资产周转情况综合考虑得出。拓展知识:在编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根据企业会计会计准则应合理计算各项资产和负债,按照季度账务期限确认收入和成本等核算,以确保所得税申报表的正确性。
2023 01/29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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