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利润率为
20%,现销售1000元商品,黄金周期间搞促销拟采取四种方案:
方案一:商品九折销售。
方案二:购买商品满1000元返还100元现金方案三:购买商品满1000元时赠送价值100元小商品,其成本为60元。
假定消费者购买一件价值1000元的商品。请从税收筹划的视角分析商场应采用哪种促销方式。(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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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9 08:35
从税收筹划的视角来看,商场应该采用第二种促销方式:购买商品满1000元返还100元现金。由于商场的销售利润率为20%,销售1000元商品,收益应为200元。而该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商家的主要税负是增值税,一般增值税的税率为17%,增值税税额为200元*17%=34元。
因此,如果采取第一种方案,商场销售1000元商品只能收入900元,此时增值税仍为200元*17%=34元,还需要支出60元返现或赠品礼品,那么最后商场只能有826元的净收入,这样商场的收益反而减少了。而如果采取第二种方案,商场能原价销售1000元商品,收入1000元,增值税仍为200元*17%=34元。此时,退还100元消费者现金,商场仍可收入866元,比第一种方案多出40元,从而提高了商场的收益。
综上所述,从增值税税收筹划角度看,商场应该采用第二种促销方式:购买商品满1000元返还100元现金。拓展知识:增值税是按销售现金流量预测法预缴的税款,是税收中最重要的营收来源,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方式,具有买方和卖方双赢的效果,节税效果显著。
2023 01/2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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