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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不动产小于15万免征增值税,还有小规模纳税人3%销售货物小于15万免征增值税,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9 08:01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个人出租不动产小于15万元免征增值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3%销售货物小于15万免征增值税,是2018年4月1日开始落实实施的。2018年3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出租房地产租金、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将个人出租房地产租金的增值税税率从5%降至3%,且个人出租房地产租金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此外,小规模纳税人按3%税率销售货物、劳务收入的,货物、劳务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这些调整政策,对涉及个人出租房地产租金及小规模纳税人按3%税率销售货物、劳务收入,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都有利于减轻纳税负担,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拓展知识: 这次财政部的调整政策,也是配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的要求,立足于当前经济形势及改善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减轻纳税人负担,鼓励市场主体发展,促进消费支出,激发投资活力,为广大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2023 01/29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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