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行政单位,有时需聘请专家,这个专家咨询指导费用怎么做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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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8 21:26
行政单位聘请专家咨询指导费用发放的,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CACC)第17条“咨询指导费用”、《财税》(CFT)第二百六十七条“咨询指导费”和《会计制度》(CAR)第7.19.6条“咨询指导费”等有关规定。
首先,行政单位聘请专家咨询指导费用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出纳以“咨询指导费”类型发放。发放金额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的金额,或者依据专家的工作量、费用报销等计算。另外,应当保存发放费用的凭证,并在月末制定和审核相关结算凭证。
此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条,行政单位可依据合同付款,以“咨询指导费”、“专家咨询指导费”等形式从“管理费用”中摊销,或者收到的第三方付款进行核销。此外,还可以考虑将其纳入“非流动资产”中,以“专家咨询指导费预付货币账户”的形式,在付款时一次性支付。
总之,行政单位聘请专家咨询指导费用,应当遵守上述相关会计准则,保存发放费用的凭证,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标准进行支付。此外,拓展知识:行政单位还可以 通过月末结账把“咨询指导费”纳入非流动资产,以达到降低企业财务负担的目的。
2023 01/28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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