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章时压住金额发票是否需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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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28 21:06
根据《发票管理条例》规定,发票盖章后压住金额即视同作废,发票不可再使用,被视为无效发票。一般情况,如果发票仅是压住了金额信息,而发票的其他内容并无更改,发票仍具备可以使用的特性,此时才不需要作废发票,可以重新使用该发票。但如果发票本身被破坏了,例如金额信息被涂改,发票号码发生更改,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税号等信息被改变,此时发票将被视为无效发票,需要作废。如果发票出现改动,需要申请发票补打,如改变金额,发票补打需要比原发票增发,如果改变折扣,应从原发票的金额中扣除。
拓展知识:发票作废有以下要求,一是发票本身(文字部分及贴纸)需不被涂改或破坏,二是开具发票的格式必须和原版本一致,三是发票必须及时作废,避免重复冲红。
2023 01/28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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