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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各位大神:我咨询一下,一般纳税人多开了发票,已跨月,对方已认证。是不是需要对方填写红字信息表上传?那开具红字发票是对方开还是销售方开?要将对方的发票联给要回来吗?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8 20:26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首先,当纳税人多开了发票且已跨月,对方已认证时,是需要对方填写红字信息表上传的,而开具红字发票是由对方开具的,销售方只需要接收并处理该发票即可。 此外,将对方的发票联给要回来时,要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及交易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在上一个月对方发票内容没问题,在本月购买新增物品,那么只需取原发票联补充新物品信息即可;如果内容都有变更,则可重新开具新发票并取联原发票作为底联,最后销售方开具的发票需返回对方处理。 总的来说,在多开发票的情况下,发票的开具及联给回来的处理,仍然要遵从财政部及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注意税务合规,尤其是跨月发票需处理时,务必仔细审查及把关,以免有税务违规情况发生。
2023 01/28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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