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电信行业,合作销售人员(不是员工)佣金,这种可列入成本吗?他们又无法提供发票,这种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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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9:1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税务机关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通知,电信行业的合作销售人员(不是员工)佣金可以列入企业的成本,合法有效的证明可以作为税务机关审核的依据,因此公司可以把佣金作为成本,并且这种成本可以减税。但是,由于合作销售人员无法提供发票,因此企业需要准备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这笔业务发生,例如支付或结算凭证、对账单、收付款证明等。此外,企业还要记录佣金的收入和发放记录以及结算方式,以便审计期间的考核。
拓展知识:
1、企业需要考虑到佣金的税收问题,佣金应该纳入企业收入,但有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
2、企业应该重视佣金收支记录,当涉及到佣金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记录准则,以防止税务审计时漏洞百出。
3、企业在发放佣金时,应该重视合规性,考虑政策的正确性和合法性,避免违反相关政策。
2023 01/28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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