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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1月用粮食白酒10吨抵偿乙农场大米款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9:11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1月用粮食白酒10吨抵偿乙农场大米款,说明如下: 1、 甲酒厂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即符合中国增值税法规定的一般纳税人标准,享受增值税政策优惠。 2、 本月1月,甲酒厂使用粮食白酒10吨来抵偿乙农场的大米款。 3、 抵偿过程中,甲酒厂仍需支付相应税款,根据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4、 关于抵偿,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避免支付高额税款,抵金税期间,甲酒厂应预先开具抵金凭证,并在乙农场的账面上做好标记。 拓展知识:增值税抵偿是指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利用某些货物和服务的抵偿税额的政策。增值税抵偿的税种可以分为货物抵偿税、服务抵偿税以及进出口关税和消费税抵偿税。
2023 01/28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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