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接手的账,还需要从一月份重新开始做,上个会计做到三月底如果直接从四月份开始,还会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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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9:0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纳税人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期限,应依照财务会计凭证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如果接手的账从四月份开始,则企业所得税汇缴会受到影响。若此时公司正要按照政府规定的期限进行汇缴企业所得税,则应先补缴一月份到三月份的企业所得税,再从四月份开始正常征税缴款。另外,为了避免企业所得税汇缴受到影响,应尽可能将未完成的会计凭证和报表完成,以便及时汇缴企业所得税,避免延误缴税。
除了企业所得税,还有其他几大类税收,如工资薪金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和营业税属于企业主要申报的税收。这些税收以及企业所得税,都有各自的征税期限。此外,有些税收还有各自的特殊征收条件,如营业税有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政策和低税政策等,而工资薪金所得税有月度申报政策和年度结转政策等。
2023 01/28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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