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还能红冲重新开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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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8:44
2018年12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原开票税收机关允许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红冲重新开具的。红冲的要求是:票据的发生日期必须在当前会计期间,即2018年12月发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是2019年4月及以后的账务处理,则不能红冲;红冲发票必须是新发票,红字发票与正常发票同样需要保存在税收登记证上;正常发票和红字发票必须按照有效发票编号,连续出票,以便于归类,以免同一类发票编号交叉使用;红冲重开发票,需记录原发票号码,红冲原因,红冲日期和红冲发票号码,以便税务机关检查时可以查证。我国的税收制度要求企业务必做到红字发票不外流,不得用于抵扣税款,以确保发票的真实准确性和合法性,确保税收的正确征收和正确利用。
拓展知识: 红冲发票是指在现有发票上增加红色字迹将原发票合计金额和合计税额均置零而发出的发票,是税务机关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改写发票内容,用以处理发票纠错的特殊凭证。红冲发票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流程,也是公司的正常记帐凭证。
2023 01/28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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